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谭耀宗 港区全国政协委员
就国家角度来说,应是根据金融业发展及改革开放的需要,在保证国家经济及金融安全下,如何充分利用香港的优势。就香港角度,是如何采取措施,发展先进的国际金融业务,并配合国家金融业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,提供多元的金融产品和服务,令香港与内地金融业相得益彰。
长期以来,大多数人包括国家领导人,对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充分肯定,对发挥其在国家金融业改革开放中的作用也高度重视。但也有部分人质疑由于内地金融业的改革深化及全方位开放,内地金融中心的崛起,令香港的地位下降,作用弱化;并把近年内地对香港的金融政策变化,如内地企业把香港作为上市首选地,允许香港首先经营人民币业务及发行人民币债券等,看成仅是内地对香港单方面的支持,总之是香港有求内地。我们不同意这一观点,因为它并不符合实际,不仅对香港金融业发展不利,而且也对国家金融业的改革开放,加速国际化不利。
香港金融业作用难以代替
相反我们认为,由于香港的独特地位,以及内地金融业开放的局限性,国际化及改革的艰巨性,例如人民币自由兑换短期内并不可能,国家金融机构在管理体制上仍未能完全同国际接轨等,在相当一段时间里,香港金融业对内地经济,尤其是金融业发展仍具有相当重要、不可替代的作用。
第一,香港可作为内地企业融资、投资及风险管理的平台,更重要的是,可令内地企业进一步改善管理水平,了解国际惯例,逐步建立起市场主导的运作模式。第二,透过香港与内地的金融协作,加快内地金融市场的发展及改革,为人民币早日实现自由兑换创造条件。第三,内地可透过香港国际金融平台,增加国际金融市场的参与及发言权。由于人民币未能自由兑换,体制上未能与国际接轨等原因,中国在参与国际金融业务上仍有诸多限制,香港正好充当内地与国际的经贸交流的桥梁及金融改革的试验场。
总体而言,香港仍是世界上最开放、最自由的自由港及经济体。就金融业优势而言,香港无外汇管制,资金自由流动,税制简单及低税率,高自由度及公平、高透明度的营商环境,法治精神及健全的法制法规,金融监管严格务实和符合国际标准,现代化金融基础设施及资讯发达,国际投资者、金融机构及地区总部汇集,金融、市场分析、法律及会计等人才集聚,有利的地理位置和时区等,还有国际及中国等各种有利因素。因而可以说,这一地位及优势,是上海、广州等金融中心在相当长时间里都难以取代的。看不到或贬低香港金融中心地位及其作用,对香港地位不善加利用,对香港及国家都是无益的。
两地金融合作互利双赢
为了更好地把握机遇,应对未来挑战,民建联自去年开始,与香港及内地的金融专家、学者及业界人士,就香港国际金融中心所面对的挑战及机遇、未来的发展前景进行了探讨,并在此基础上,撰写出了题为《创新.合作.加强监管——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策略》的总体对策报告。民建联的主体报告提出了8大建议,另报告又提出了27条具体建议,合共35条建议。我不想逐条叙述,只想就我认为重要的几点加以阐述,希望中央政府及特区政府加以重视。
第一,建议两地政府重视并采取措施保持和发展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。其重要性主要有三点,一是金融业是香港的经济支柱,无论对香港的经济发展及创造高质素的就业职位,都有很大贡献。2005年,香港金融业增加值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12%;在就业方面,共提供近18万个职位,占总就业人口的5.3%,保持及发展其地位,将有力保持香港繁荣稳定,落实‘一国两制’。二是保持和发展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,发挥其优势,有利国家经济发展和金融国际化。中央政府在‘十一五’规划中亦明确指出:香港要保持及加强国际金融、贸易及航运中心的地位,并对此给予支持。三是内地同香港金融合作是互利双赢之举。
发展多元业务增强竞争力
第二,建议两地政府认识香港金融业面临激烈挑战,并对其创新、发展多元业务,给予积极支持、配合。如期货市场为例,不少业界人士认为,香港发展石油期货市场大有可为,并有利国家经济安全。民建联报告提出,内地期货交易所,可通过吸引国际期货交易所及海内外大石油公司入股,成立石油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,在香港、北京、上海或广州设立亚洲区石油期货交易联合平台;若香港石油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一旦设立,并设置有关平台及产品,内地市场仍主要负责内地的交易,并设立仓库应付实物交收,而香港则负责中国境外的买卖,提供以美元为交易单位的合约,现金结算。今后内地逐步将对外石油采购的部分交易放在香港,将内地驻在纽约、伦敦、新加坡的采购机构逐步转移至香港。透过必要措施吸引国际石油供应商,在香港进行交易活动,以便逐步建立起石油采购‘群聚’效应,以及培育和建设起一批石油买卖的专才。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大胆及有创意的建议,对香港及国家都十分有益。而这设想,没有中央政府的支持、配合,是不可能做到的。又如香港要争取更多人民币业务,逐步建成人民币离岸中心等,亦须得到中央政府的支持和政策配合。为此我们建议香港政府及中央政府建立机制,如进行定期交流、研讨,就发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,促进国家金融业的改革与发展,制定合作策略。
加强监管合作提高市场声誉
第三,建议两地政府及金融监管部门,加强合作,支持香港及内地金融业界加强管理,提高服务质素,增强竞争力。这主要有两个方面内容,一是加强两地金融监管合作,如设立两地金融合作小组,由内地金融监管部门和香港金融管理局、香港证监会、香港交易所、香港财经及库务局代表和专家组成,定期召开联席会议,并建立机制,通报两地的监管情况,包括提供监管对象的讯息,支持两地金融同业及同业协会的交流;合作打击违规、违法活动,如建立机制,就在港上市或集资的内地企业进行资料交流及监管,特别是在港上市的内地公司出现违规时,能透过机制互通资料,及协助侦查等。二是加强两地与国际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、合作,实现共同监管,以防范金融风险,提高市场声誉。
第四,建议两地加强金融研究方面的合作,利用香港,进行金融产品创新研究,开拓国际市场研究,国家金融体制改革研究,维护国家及香港金融安全研究,化解国际及国内金融风险研究等。民建联在系列研究报告中,建议中央政府容许四大国有银行在港设立研发部门,开创新金融产品。我们认为建议十分重要,因为此举有利内地金融改革,同时在港设立上述设施,也有利于集结内地、香港及国际的金融创新人才,有助香港金融创新,对两地金融业发展意义深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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