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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适用房制度不能废!
类别:原创评论 | 浏览(1916) | 评论(0) 2007-01-21 22:38
 标签:财经  时政  杂谈  社会热点  


  经济适用房制度在执行过程中,确实存在一些问题。其中最引起人们
议论的就是有人钻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空子,搞投机炒房号。难道存在这
 些问题就可以全面否定整个经济适用房制度吗?甚至非要废除不可?
  经济适用房制度受益于广大的中低收入无房者。对解决中低收入无房
者的住房因难,减轻政府对住房保障的资金投入和回收压力,显而易见是
一个好的办法和途径。当然,这个制度对高收入者来说是不受益的,是不
是可有可无甚至最好没有?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也许是对他们利益的冲
击吧?
   广大的中低收入无房者的心声一定是:经济适用房制度不能废!
    当然,存在的问题必须想办法去解决。但因噎费食是不可取的。
  1、根据当地的实际收入水平,严格界定经济适用房的配置范围;完
善经济适用房配置过程中的各项规章制度;健全监督机制;加大检查和违
规违法的处罚力度;严惩经济适用房配置过程中的腐败行为!
  2、严格制定家庭收入水平的证明、鉴定的手续、办法和程序,确实
保证家庭收入水平证明的真实性。这是执行好经济适用房制度的关键性工
作,操作规则应该定得细一些,防止出现制度性的漏洞。
  3、建立健全经济适用房上市转让交易机制。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不能
上市转让;五年后的转让,必须在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设立的经济适用房专
业交易中心进行;转让对象应该严格限制在转让时经济适用房规定配置范
围内的购房者;并实行价格限制,最高价格不能超过转让时当地经济适用
房市场销售价,溢价部分征收所得税。
  如能认真落实好上述三条,我认为经济适用房制度执行过程中问题的
发生就能够减少到最低限度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铁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00七年元月二十日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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